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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eenstone Law Firm

93案例改編分享81-師生案(性騷擾)

本案是真實案例改編-如有雷同純屬巧合

2026/01/24蕭逸華律師撰文


老師,當你的「共鳴」成了她的警鈴:一場「發聲練習」的性平鬧劇

您是一位音樂老師,但您覺得這個稱謂,遠遠不足以形容您的境界。您是「行走的帕華洛帝」,是「人體音箱的開發者」。您堅信,唱歌不是用喉嚨,而是用「靈魂」與「整個身體」來共鳴。您看著那些在音準邊緣掙扎的女孩,覺得自己有責任,用您獨創的「沉浸式聲樂指導法」,為她們找到身體裡那個「失落的共鳴箱」。

您以為,您正在進行一場開啟天籟、有望登上《美國達人秀》的教學革命,卻不知道,您正在為自己的教職生涯,上演一齣名為《老師,你的key跑掉了》的荒謬喜劇。

一場失控的「發聲練習」:從「丹田之力」,到「胸腔共鳴」

讓我們回到那個讓全班女生只想集體倒嗓的音樂課。那天,您正在講解「發聲與共鳴」。您看著台下一臉茫然的學生,搖了搖頭,嘆道:「同學們,理論是蒼白的!真正的音樂,是需要透過『物理傳導』來感受的!為了讓大家有最深刻的體驗,我們需要一位『共鳴導體』!」

您的目光,鎖定在一位聲音細弱的女同學小玲身上。您讓她站到講台前,然後對著全班宣布:「同學們,現在,我們要進行一場高階的『聲波傳導與胸腔共鳴』實作!」您還嫌不夠專業。您走到小玲身後,用一種歌劇大師的口吻說:「妳的氣息太淺了!沒有來自丹田的力量!來,老師幫妳找到『核心』!」說罷,您伸出雙手,從後方環住小玲,您的手掌,直接貼在了她的腹部。您一臉嚴肅地說:「吸氣!感受到這裡的張力了嗎?」接著,您的另一隻手,貼上了她的後背,與腹部的手掌形成一個「共鳴腔」,並讓她發出「啊——」的長音。您閉上眼睛,一臉陶醉地對全班說:「聽!這就是胸腔共鳴!我能感受到聲波在她體內的震動!」前排的男同學發出曖昧的竊笑,而小玲的臉,早已羞憤得像一顆缺氧的番茄,恨不得立刻用海豚音震碎教室的玻璃。

法律的冰與火之歌:當「聲樂指導」遇上「性騷擾」

在性平調查中,您帶著您的音叉、節拍器,甚至您親手撰寫的《論人體作為共鳴腔之可行性研究》的曠世奇文,試圖向調查委員們解釋您的教學理念。您最核心的辯解,想必是:「我是在進行專業的聲樂指導!這是科學!是她們自己缺乏音樂素養,才會把共鳴當成騷擾!」然而,這正是性平法中,最異想天開也最無效的辯詞。

這就是法律的冰冷之處:它不關心你的「音樂理論」,只審視你的「行為」。在師生這段絕對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,任何未經同意、並針對學生身體的、不受歡迎的碰觸,無論您用多麼高尚的教學理論來包裝,都構成了性騷擾。您的「共鳴指導」,在法律上,是「創造敵意環境」的鐵證。

法律的溫暖,或許在於它會給您一個機會,讓您盡情地「展示」您的教學理念。但這份溫暖,只會讓您的荒謬,在調查報告中,被記錄得更加清晰,成為日後所有音樂老師的警世經典。

老師,如果您也身陷風暴:當你的音準,偏離了人性

當您坐在調查會議室,面對著三位一臉「你再掰啊」的調查委員,以及學生們那充滿屈辱與憤怒的證詞。您想從巴洛克時期講到現代樂派,來證明您的理論基礎,卻發現他們只想問你「手當時放在哪裡」。此刻,一個讓您百口莫辯、無比絕望的靈魂拷問,是否正將您徹底擊潰?

「我所有的『教學演示』,都有深厚的聲樂理論作為依據。在調查中,我要如何向這些五音不全的委員們證明,我的『胸腔共鳴觸診』是科學,而不是騷擾?當我的『教學熱忱』,被當成了『犯罪動機』時,我該怎麼辦?」

這個問題,是所有將「專業」當成「特權」的老師,最終都可能面臨的審判。您無法否認您的行為,而您引以為傲的「創意」,卻成了您最致命的罪證。如何在這場註定失敗的辯護中,進行最有效的陳述,以爭取最輕的處置,這已不是一場即興演唱,而是一場需要極度冷靜與專業策略的法律應對。

夢醒之後,才知學生不是樂器

親愛的老師,教室不是您的「維也納金色大廳」,學生更不是您用來驗證個人理論的活體樂器。當您的「教學創意」,讓學生感到羞辱與不適時,您就已經失去了身為人師的資格。這場風暴,是您為自己「跑錯音準」的傲慢,所必須付出的沉重代價。

若您也不幸因「教學熱忱」而陷入性平風暴,請務必收起您的指揮棒與委屈,正視問題的嚴重性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,不是為了否定您的專業,而是為了在這場複雜的法律程序中,有人能站在您的角度,為您分析利弊,擬定最安全的應對策略,並指導您如何以最妥當的方式承擔責任,力求將對您職業生涯的傷害降到最低。這是在這場荒謬的悲劇中,您唯一能為自己做的,最清醒、也最理智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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